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现提出以下三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强化政策刚性执行,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功能要求 

采购人应牢固树立“谁采购、谁负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一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落实支持本国产品、科技创新、绿色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政策功能,严禁设置妨碍公平竞争的隐形门槛和壁垒。二是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要求,按项目实施的政府采购应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资产配置标准和市场价格调查科学测算预算经费需求,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准确。三是规范采购需求管理,开展充分市场调研,不得简单照搬照抄某一家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参数,科学测算最高限价,精心编制采购需求。

二、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链条 

各采购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合同签订履行等重点环节的防范机制。一是建立采购事项研究决策、合规审查、监督纠错、绩效评价、风险防控等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采购事项插手干预登记报告制度。发现插手干预行为的,应当如实登记报告,全面、准确、客观填写《云浮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活动情况登记表》,连同保留的相关证据材料,于3个工作日内移交本单位纪检组或者其他对插手干预人有干部监督管理权限的单位处理。不按规定报告或者登记的,将视情节轻重,由有权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二是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合理安排采购活动实施时间,采购人代表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领取劳务报酬。三是主管预算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内部监督,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

三、规范采购全流程行为,提升政府采购质效水平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行为规范有序。一是依法编制采购文件,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核,编制采购文件时应确认是否明确列出采购项目涉及的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以概况表述代替具体内容。二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要严格按照《云浮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公开。三是依法依规组织履约验收,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公告结果。

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将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作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抓手,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云浮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0日